职务与职称的区别
2026-04-16 00:43:27
作家陈岚,别把自己当判官
江秋莲投诉作家陈岚长期对其造谣、诽谤、侮辱,作家陈岚回应的时候提出三点质疑:
一,质疑她不公示募捐款。
二,质疑她非法获取公民信息。
三,质疑江秋莲不该把侮辱江歌的黄色信息挂在公众号2年。

作家陈岚发布的原文:
欢迎江秋莲与我法庭质证。
1、我质疑江秋莲长期募捐巨额善款,从不公示。包括并且不限于不公示募捐资质(江秋莲真的是贫困户需要募捐吗?),不公示募捐总金额,不公开使用途径。不关闭募捐通道至今。
2、我质疑江秋莲非法获取公民信息。包括并不限于宗某、律师于某、刘鑫全家、国某某等多人。
3、从法律和道德伦理角度,我质疑江秋莲身为母亲,竟然将侮辱自己女儿江歌的黄色文字,挂在自己公众号2年7个月,多人呼吁甚至代替江秋莲报警,直到前几天才删除。这是对所有读者、女性尤其是未成年人的骚扰与冒犯。发江秋莲小黄文的老姜,至今未被抓。我们该帮江秋莲问责@青岛公安 。
这三点质疑,需要好好分析一下。
一,江秋莲的女儿惨遭不幸,她向社会求助,目的是为女儿讨还公道,这属于个人求助,不属于慈善募捐。如果她涉嫌违法,任何人都可以去向公安机关报案,但是既然公安机关不处理,那就任何人都没必要眼红,更不应该横加指责。
所以,第一条,作家陈岚自己不去报案,却在网络上一再发文质疑人家,显然并不占理。有不懂的应该问老师,如果自己没有老师,可以花点钱去请教律师,谁都没有义务接受谁的质疑并予以耐心解答!
二,即使江秋莲用了不被作家陈岚认可的方式获取宗某、律师于某、刘鑫全家、国某某等多人的身份信息,那也应该由受害人自己来申冤,报警或者去法院起诉都可以,作家陈岚不是受害人,她没资格起诉。
三,江秋莲把侮辱江歌的黄色信息挂在公众号两年,目的是揭露侮辱江歌的人。挂了两年,犯罪嫌疑人没人追究没人质疑,却有人追究质疑揭露者,这是什么道理呢?
是因为揭露者更好欺负一点吗?还是因为揭露者能给她带来流量呢?
作家陈岚如果稍微有点正义感和基本常识,就应该去举报那个发布侮辱江歌的黄色信息之人,而不应该对江秋莲横加指责!
已经很清楚了,作家陈岚既不是法官也不是警察,她口口声声说为了公道,但是她并没有主持公道的资格,无非是蹭热度赚流量费而已,并且毫无底线,三观尽毁!
即便江秋莲获取别人身份信息有不妥之处,只要法院没判决她违法,作家陈岚就没有资格说她“非法”,最多只能说她“涉嫌非法”!
任何人都不能自封判官!
任何人都不该在被投诉的时候自封判官!
即便她本身就是判官,在被别人投诉的时候,她也不能判决别人,而应该等别人来判决!
我也是蹭热度赚流量,我接受质疑,也支持作家陈岚报警甚至去法院起诉我!
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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